教学评估建设与督导办公室

【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释义】观测点8

发布时间:2026-03-27 点击量:360 来源:评建办 责编:朱妤

观测点 8:坚持校企协同育人,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,创新校企合作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,开展委托培养、订单培养与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;实践教学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50%,学生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 个月。

【指标解读】

教育部等六部门《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》(教职成 〔2018〕1 号)提出,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、技术创新、就业创业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,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,开展学徒制合作,联合招收学员,按照工学结合模式,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。

《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职成〔2019〕13 号)明确,加强实践性教学,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 50%以上;学生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 个月。

《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川府发〔2020〕14 号 )提出,促进校企“双元”育人,健全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,全面推广政府引导、行业参与、社会支持、企业和职业院校 “双元”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。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,校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,及时将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。加大“订单式”、定制式、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力度,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契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