观测点 2: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标准和程序,行业、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,按照国家《专业目录》《专业简介》每 3~5 年调整或适时更新专业。
【指标解读】
《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
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职成〔2015〕6 号)提出,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优势,科学准确定位,紧贴市场、紧贴产业、紧贴职业设置专业,参照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,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,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、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。
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 (教职成〔2015〕10 号)明确,高校设置高职专业应以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,遵循以下基本程序:
( 一)开展行业、企业、就业市场调研,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;
( 二)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;
( 三)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;
( 四)经相关行业、企业、教学、课程专家论证;
( 五)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。
高校应加强对所开设高职专业的评估、监督和信息公开,出现下列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,并对该专业点进行整改:
( 一)办学条件严重不足、教学管理混乱、教学质量低下;
( 二)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,就业率连续 2 年低于60% 、对口就业率连续 2 年低于 50%;
( 三)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,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 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。
连续3 年不招生的专业点,高校应及时撤销。